医疗保险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1-05-26 点击数:

、医保办为医保学生提供服务内容
1、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赔付。
2、为参加兰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学开具住院介绍信。
二、学生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后的报销(赔付)范围
1、人身意外伤害报销(赔付)。
2、校医院门诊、住院医疗报销(赔付)。
3、经校医院同意院外检查、治疗、住院医疗报销(赔付)。
4、报销的药品范围及诊疗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劳动部制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和《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项目》。
三、收费标准
1、执行甘肃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
2、执行国家计委和省物价局制定的药价
政策和药品价格。
、学生报销医药费注意事项
1、学生报销药费须持本人学生病历。不得代办报销手续。
2、详细填写医药费报销单(其中包括姓名、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单具张数、合计金额)。
3、报销单据均需按指定样式复印一份。
4、学生在院外就医须经本院医师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报销(个体诊所、药店及营利性医疗机构发票不予报销)。
5、医疗费用发票有效期一年。
医疗保险办公室电话:0931-2975233


Copyright© 2019 yiyuan.lut.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医院地址:兰州市兰工坪南街186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7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