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作者: 时间:2011-08-24 点击数:

为了缓解我校学生医疗保障问题,减轻学生医疗费用的压力与风险,建议新同学除了按国家政策规定参加“兰州市七里河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愿参加“补充综合医疗保险(商业)”,以便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互补充补,加大保障力度,减少学生、家长经济负担。这两种保险产品是同时存在,互不交叉,互不矛盾的“组合型”保险产品,其目的是让学生在大学生活中以最小的投资,得到最大的医疗生活保障。

  两种险种的比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

特点

由政府举办、社会统筹基金的保障,采取的是“保而不包”的原则,存在“高覆盖范围、低保障水平”的特点。因此,无论是费用报销的比例还是保障的范围,都有一定的风险缺口。

保险

内容

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保险。

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

如何办理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由学校在入学时统一代收代缴费用,统一在七里河区医保局办理。

六种慢性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肾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血友病)可申报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

大学生补充

综合

医疗

保险

 

特点

是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医疗补充保险。其特点为:“补充”与“并行”,实施无缝对接,承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少部分补偿后的剩余空白部分。

还承担社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不承担的保险责任:如学生发生死亡、残疾费用保险,意外伤害门诊住院、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保险是居民医保所没有的内容。

保险

内容

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费用保险。

意外伤害、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保险。

 

如何办理

个人自愿缴费,入学时由保险公司在现场办理,仅办理一次,入校后以后不再补办。

意外伤害、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

意外伤害:指非疾病的,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如:运动时摔伤、交通意外等青年学生的常见意外伤害。

1:

某学生,因急性胰腺炎,住院治疗13天,治疗费共计15129.88元,其中医疗及药费为3419.76元,部分支付范围11322.98元,自费费用范围387.14元,该学生参加了“双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报销情况如下: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医疗报销为:7066.88元;

2、补充商业医疗报销为:6141.39元

(总医疗费-社会统筹-自费部分)×80%,即(15129.88-7066.88-387.14)×80%=6141.39元。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两项共计赔款:13208.27元,学生个人承担仅为1921.61元,占医疗费总金额的12%。

如未参加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个人就要承担医疗费用8063元,占总医疗费用的53%。

2:

某学生,因病住院7天,医疗费用为2585.20元,该学生只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保统筹基金支付为860.74元;个人承担1724.46 元,占医疗费总金额的66%。

3:

某学生,因下楼梯扭伤踝关节住院5天,医疗费用为1585.20元,该学生只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需承担100%医疗费用。

如该生参加了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住院报销1268.16元,个人承担316.52元,个人只需承担总医疗费用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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