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年我校大学生在校统一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要精神,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学年我校大学生在校统一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动员组织学生在“兰州理工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s://pay.lut.edu.cn/xysf/ptman/login.aspx)自行缴费参保(个人缴费380元),学校将学生缴纳的保费代转税务专户、统一办理在校参保登记。学生缴费流程见附件1

二、缴费时间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自助缴费开放日期为2023920日起至20231031日止。

三、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生参保工作要求。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国家政策,学生参保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切实做好统一参保组织工作,坚持自愿交费和有效扩面相统筹,通过学生资助体系等途径减轻经济困难学生参保费用负担,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参保率。

(二)加强宣传,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充分利用学院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途径加强宣传,提高医疗保险政策知晓率,动员学生应保尽保,鼓励学生多层次参保,提高学生医疗保障范围,降低个人及家庭医药费负担。

(三)各学院如有政策宣讲需求,可联系校医院医保办,走进学院开展参保缴费专题咨询宣讲。

四、自愿办理补充医疗保险事宜

910月份每周四下午医保报销时间(兰工坪校区921日、1028日,彭家坪校区1012日、19日、26日)将同步安排补充医疗报销自愿参保登记,参保对象仅限:大一、大二年级学生,请周知。

学生医保咨询联系人:宋老师,电话2973897


校医院

2023919


附件1  2023学年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流程

附件2  2023学年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附件3  2023学年大学生医疗保险简介

附件4  相关政策文件

(点击下方链接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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