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兰州理工大学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10 点击数:


同学们: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22号)、《关于贯彻落实好进一步提高高校学生医疗保障质量相关政策的通知》(甘发改就业〔2025139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562号)、《兰州理工大学大学生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2025修订版)》文件精神,为方便大学生缴纳医保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学校在籍的各类全日制学生(包括非在职研究生、本科、专科学生,不含留学生、成人教育类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兰州行政区域外的其它校区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校区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参加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大学生医保筹资由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学生身份为城乡低收入人口的,可选择在困难身份认定地参保。

三、缴费事项

我校大学生医保参保缴费集中征缴期为20251010日至20251130日。学生通过微信扫描下方“兰州理工大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二维码自助缴费;缴费二维码将在2025113018:00后失效,未按时缴费者将视同放弃统一在校参保资格。  


注意:扫码后请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参保信息,仔细核对后提交,因个人填写错误原因造成的参保失败责任自负。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校参保的,需点击文末链接下载并填写《自愿放弃在学校统一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承诺书》,经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后将纸质版于1130日前报送至本部校医院三楼医保办留存备案。

大学生医保咨询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931-297389715193255112(微信同号)

 

 

                                                                       校医院

                                                                   20251010

附件1:兰州理工大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一览表(2026

附件2:大学生医保热点政策问答

 

附件1

兰州理工大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一览表2026

政策类型

待遇标准

门诊

报销

政策

普通门诊

在校医院门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报销70%,年度统筹限额300/人;根据国家医保“分级诊疗”政策,在校医院首诊后转诊至兰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符合政策范围内的63-70%,未经转诊不予报销(急危重症除外),报销额度计入个人年度统筹限额中;

门诊慢特病

共保障68个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报销比例70-90%

兰州市内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均可取药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

“两病”门诊

年度支付限额高血压为400元,糖尿病为8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70%兰州市内除药店外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可报销。

谈判竞价药品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3%

住院

报销

政策

起付

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

200

二级医疗机构

400

三级乙等医疗机构

600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2000

备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第二次起起付标准按原级别标准依次递减 20%,最低递减至50%

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

90%

二级医疗机构

85%

三级乙等医疗机构

75%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60%

年度限额

8万元

起付标准

5000

2500

(城乡低收入人口)

报销比例

0-1万(含1万)

60%

65%

1-2万(含2万)

65%

70%

2-5万(含5万)

70%

75%

5-10万(含10万)

75%

80%

10万以上

80%

85%


支付限额

上不封顶

流动

人口

待遇

政策

省内异地就医

兰州市参保的城乡居民,在省内所有市州的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在就医地“一站式”直接结算,不降低报销比例,与兰州市内就医的参保居民享受相同报销待遇。

省外异地就医

参保大学生为甘肃省外生源的,在户籍地(常住地)就医可凭户籍本或居住证明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后直接结算;未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先自费结算,后持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原件)、实习或休学证明(需盖学院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及校医院开具的“住院介绍信”到七里河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实习期需提供实习证明)

附件2:大学生医保热点政策问答

  1. 哪些学生应在学校统一参加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险?

原则上在籍在校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均在学校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注意,以下人员不能在校统一参保: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的在职研究生、成人教育类学生、非在籍在校学生、在校不在籍的学生、外国留学生)

二、2026年度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多少?

个人缴费标准为 400 //年。

三、本年度学生在校统一参保缴费日期时段?

知校收费平台缴费开放日期为2025101000:00时至2025113018:00时,过期平台将自动关闭,请同学们抓紧时间缴费。

四、学生在校统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成功后,何时开始享受待遇?

在校参保的大中专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2611日至20261231,新生入学当年如在学籍地发生医疗费用,原则上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有关规定报销;新生入学当年未参加基本医保的,参加我市次年居民医保后,入学当年91日至1231日如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可按规定追溯享受我市居民医保相关待遇。

五、我校大学生在校统一参保有何优惠政策?

大学生医保报销政策在门诊保障上优于兰州市普通城乡居民,且兰州市医保报销水平高于省内其他市州,参加兰州市居民医保的人员,在省内其他市州住院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刷医保卡或电子医保码结算,报销不降比例;与在兰州市内就医政策一致。参加省内其他市州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兰州住院就医,需提前备案,报销时会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兰州市集合了省内最优质的医疗资源,学生在校统一参保可享受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和更高水平的报销,可实现医保保障权益最大化。

六、家乡需要“在校参保证明”的,如何办理?

统一在校参保的学生,家庭所在地需要“在校参保证明”的,2025 12 31 日前需携带扫码缴费成功的截图到校医院医保办出具证明,202611日起可登录微信搜索“甘肃税务” —【微业务】 —【社保缴费】 —【缴费证明查询】 根据提示登录后即可办理。

七、有外院门诊就医需求如何享受报销?

(一)兰内就医

按照国家医保局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政策,参保大学生在校医院首诊,经校医院医生评估病情并开具“转诊登记单”转至兰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享受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未经转诊不予报销(急危重症除外)。转诊后,在指定医院就诊并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同时保留好门诊病历及所有票据和检查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后期进行集中报销。

(二)异地就医:

参保大学生在寒暑假、公出或者实习期间,在兰外二级及以下医院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备好门诊病历、发票、费用明细、检查报告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享受后期集中报销。

八、毕业生毕业当年还可以享受大学生医保吗?

毕业生毕业当年的医保待遇可享受至1231日,如果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需手动暂停大学生医保(微信小程序“甘肃省医疗保障局”授权登录后点击“服务”,“业务办理”模块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停参保登记”,选择停保时间,停保原因选择“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上传身份证照片,提交申请),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参加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九、以下几种情况医保是不报销的,一定要注意!

存在第三方责任人,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

美容整形手术、健康体检、直接购药等情形;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如部分私立医疗机构)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比如一些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等;

违法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

超出限额:医保报销通常设有一定的限额,如年度报销金额上限。当医疗费用超出该限额时,超出部分将无法获得医保报销。

医保卡使用不当:如将医保卡借给他人使用或冒名就诊,以及私自涂改处方、虚开医疗费用单据等行为,均可能导致无法获得医保报销。

十、学校哪个部门负责大学生参保管理?

学生参保工作由各学院、校医院、财务处等分工负责。其中就医管理、医疗费用报销等日常经办服务与管理工作由校医院负责(咨询电话:0931-2973897)。关注兰州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登陆 学校易班网、校医院网页https://yiyuan.lut.edu.cn/ “医疗保险”栏可查阅参保、就医、报销等有关政策文件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

 

 

                                                         校医院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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