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国家卫健委最新版(第二版) 新型肺炎防控方案

作者: 时间:2020-01-23 点击数:



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一)

1. 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感染性肺炎是指肺部的炎症主要由不同种病原微生物感染导致的。感染性肺炎的病原体可根据病原微生物种类分为,细菌、病毒、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几大类型。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病毒性肺炎高发时期。病毒性肺炎主要临床症状有发烧,咳嗽或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

冠状病毒是引起病毒性肺炎的病原体的一种。冠状病毒是引起人畜共患疾病的病原体。已知的人类冠状病毒有6种,其中4种冠状病毒较为常见致病性较低,一般引起类似普通感冒的轻微呼吸道症状。另外两种引起重症呼吸道感染的是2003年广东暴发的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冠状病毒(SARS-CoV)及2012年中东沙特阿拉伯出现的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MERS-CoV)。这两种病毒分别是来源于野生动物(蝙蝠)。分别传染给果子狸及骆驼后传染给人,然后在人群中扩散传播。

这次武汉的病毒性肺炎中新发现的病毒的核酸序列与已知的SARS-CoV及MERS-CoV的冠状病毒的基因组核酸序列有明显差异。因此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

2.疫情管理

2020年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3. 有哪些保护措施?

  冠状病毒的感染方式主要是飞沫或接触感染。建议少去人群密集的场所,外出时要带口罩(最好是医疗用N95口罩),佩带口罩虽然不能阻止纳米级的病毒颗粒的吸入,但可以阻挡含病毒颗粒的飞沫,减少病毒的感染风险。

避免近距离接触任何有感冒症状的人。因为手会接触到病毒附着物体,比方公共场所的门把手,电梯及各种按钮等,在外应该尽量减少用手触摸口,鼻,眼等病毒易感染部位。外出后要用流动的清水或使用肥皂洗手,搓手不少于20秒,有条件也可以使用含70%—80%的酒精的免洗洗手液。

如有发烧,咳嗽打喷嚏等类似感冒症状的出现,当咳嗽或打喷嚏时要戴口罩或用纸巾,衣物等遮挡口鼻以减少病毒向外传播。






2019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二)

2019新型冠状病毒,缩写为2019-nCoV,是2019年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起源于武汉。该病毒症状一般为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凝血功能障碍。该病毒已确认存在人传人现象,所致疾病没有特异治疗方法。

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认识,疾病的潜伏期最长约为14天,病例存在人传人情况。

传播途径

冠状病毒通过呼吸道分泌物排出体外,经口液、喷嚏、接触传染,并通过空气飞沫传播,感染高峰在秋冬和早春。

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

预防措施

病毒本身对外界的抵抗力不强,56摄氏度30分钟,冠状病毒就死亡了。这个是按照以往对冠状病毒的经验,在乙醚,75%的乙醇,含氯的消毒剂,还有过氧乙酸等等,这些溶剂都可以有效地灭活病毒。

天气好的时候,市民对家里的衣物经常晒晒太阳也好的,保持通风通气、空气流通。这个病毒的本身的抵抗力不是太强,容易被消灭。

一、加强个人防护

1.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如需接触时要佩戴口罩。

2.勤洗手。尤其在手被呼吸道分泌物污染时、触摸过公共设施后、照顾发热、呼吸道感染或呕吐腹泻病人后、探访医院后、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以及接触动物、动物饲料或动物粪便后。

3.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

4.加强锻炼,规律作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二、避免接触野生禽畜

1.避免接触禽畜、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避免购买活禽和野生动物。

2.避免前往动物农场屠宰场、活禽动物交易市场或摊位、野生动物栖息地或等场所。必须前往时要做好防护,尤其是职业暴露人群。

3.避免食用野生动物。不要食用已经患病的动物及其制品;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冰鲜禽肉,食用禽肉蛋奶时要充分煮熟,处理生鲜制品时,器具要生熟分开并及时清洗,避免交叉污染。

三、杜绝带病上班、聚会

如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居家休息,减少外出和旅行,天气良好时居室多通风,接触他人请佩戴口罩。要避免带病上班、上课及聚会。

四、及时就医

从武汉等地外出旅行归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根据病情就近选择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戴上口罩就诊,同时告知医生类似病人或动物接触史、旅行史等。







国家卫健委最新版:新型肺炎防控方案

2020-01-2308:37:47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2日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方案提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聚集性病例的定义。

根据方案,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为疑似病例。

临床表现包括:发热;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流行病学史包括: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为确诊病例: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而疑似聚集性病例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在上述情形下,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且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判定为聚集性病例。

  根据方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定义的患者时,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后续信息的订正。

此外,方案提到,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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