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归来人员居家隔离事宜

作者: 时间:2020-01-29 点击数:

依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国卫疾控函[2020]80号),根据学校“关于近期师生就医及隔离观察要求的通知”,现对返回学校的教职工居家隔离事宜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所有人员离家外出须佩戴口罩。

二、兰外归来人员一律居家隔离14天。期间无故不得随意外出。

三、自湖北省及武汉归来的人员(包括本人虽未去当地,但与武汉来的人员有过接触的)是重点风险人群,一律由校医院负责管理。如有这类人员,请各部门向校医院进行报告(谢建军oa,电话:2675683,1391939204

四、其余地区归来人员,由所在部门(学院)负责管理。

五、居家隔离期间,要每日两次(上午8:30,下午15:30)测量体温,并向本部门专管人员报告个人(含家属或同行人员)体温、症状。

六、自湖北省及武汉归来的人员,隔离期间一旦出现任何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 呕吐、腹泻和腹疼等),立即向校医院谢大夫报告,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如排查结果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轻症病例,则需对其归兰后的密切接触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七、其他观察人员如有不适,可咨询校医院值班医生(值班电话:29752552975187)。或到校医院进行预检分诊,必要时就近自行到七里河区医院、肺科医院等发热门诊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诊治,出门需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做好家人防护,生活用具用品专用,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用过的纸巾不要乱扔,可投入马桶。衣物阳光下曝晒消毒。注意休息,保持良好心态。

九、在兰人员杜绝带病上班,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到校医院预检分诊。

十、请关注兰州理工大学医院微信公众号,获取专业防控知识、及学校防控要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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