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甘肃省省直医保职工异地住院备案表
(专用于异地住院医保备案)
甘肃省社保中心医保处:
我校(在职 / 退休)职工 (异地安置/异地探亲、学习、出差),职称 ,因 疾病
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医院 科室 床位 住院治疗。现向贵单位备案。
身份证编码:
医保证编码:
人员类别、职务:
住院诊断:
主治医生姓名:
医院科室护士站电话:
兰州理工大学医院
年 月 日
备注:
1、凡省直医保职工在兰外突发急诊,异地急诊住院的均需联系校医院医保办(电话或传真),并报告上述内容,由校医院医保办向省医保备案后,方可报销。
2、平诊转兰外住院的须有兰州市内三甲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并经省医保局备案,方可报销。未经转诊、备案的兰外平诊住院不予报销。
3、校医院医保办传真电话:2975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