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省直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13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省直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甘社保函【201339号)”,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决定于近期开始对2013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疾病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进行结算,12月份发生的费用在下一年度核报。

为了不影响我校异地安置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办理,请各位老师按照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准备齐个人材料,以便医保办统一整理、审核、上报。

一、异地安置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个人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请下载后填写,按照顺序装订):

1.《省直异地安置人员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申报表》(附件2

2.《省直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药品清单》(附件3);

3.《省直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诊疗项目清单》(附件4);

4. 特殊疾病门诊发票、处方、检查报告单(按时间顺序依次粘贴到A4纸上,左侧留足2厘米装订空间);

5.《省直机构事业单位职工疾病医疗保险证》照片页、门诊特殊疾病种记载页和选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页复印件(复印到A4纸上)。

二、申报材料递交的时间和方式

时间:20131124日前

地点:兰州理工大学医院  邮编730050

方式:纸质材料及电子表(QQ邮箱:1206603511    

联系人:田德瑛              电话:15294123639

请相互转告,及时办理。

 

兰州理工大学医院

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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