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

作者: 时间:2012-06-12 点击数: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厅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与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春季是食物中毒与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学校必须做好校园内食堂等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保持校园内的洁净,开展学校公共卫生及传染性疾病预防为重点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学校公共卫生及传染性疾病防控知识。

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严把病从口入关。

三、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学校要做好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以及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供水设施运转维护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情况,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和相关措施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使学校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全面落实。

四、学校要坚持疫情报告人制度和零报告制度。明确并落实学校公共卫生及传染性疾病的信息报告人,确保信息的畅通。一旦发现学生有食物中毒、流感症状(发烧、咳嗽、流涕)或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应在第一时间向卫生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立即采取相应的救治、隔离、消毒措施。

五、加强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的管理,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以做到传染病病人的及早发现、早报告。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立即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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